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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财如命[快穿]第256节(1 / 2)





  都是毕业多年的文明人,没必要学一些还在校的小年轻,玩什么分分合合。

  许绍风看着一年多未见,更加明媚大方的阿锦,心下微酸,他已经从宋瑞秋的嘴里知道,对方已经有了新男友,据说感情很好。他知道,自己不该去挖墙脚,有违自己这么多年来受教的教育,但他真的不想要放弃,难得他这么这么喜欢一个女孩儿,即便是他们已经分手一年多,也依旧忘不了对方。

  也害怕自己错过后,余生都是遗憾。

  张了张嘴,心底蔓延出一丝羞耻,“你有时间吗?一起吃个饭吧?”说完似乎有些不能适应这种话一般,眼睛撇开,不敢去看阿锦。

  “不用了,若非公事,我不喜欢和我男朋友以外的人吃饭。”阿锦摇头拒绝。许绍风这样子,她哪能不知道?对方这是已经彻底想通了,又过来寻求复合呢?

  可惜,原身对他有感情,所以会对他小学鸡似的追求方式感兴趣,点头答应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吃饭,甚至还推了几次未婚夫的约会,也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中,对许绍风的感情一次次的加深,才会在婚礼时候,许绍风一出现,只犹豫了一下,就跟着对方离开了。

  许绍风听到这话,眼睛黯然了一些,“其实我……”

  “那个,虽然打断人说话是有些不礼貌,但是我觉得我应该还是先把话说清楚。”拖拖拉拉,犹犹豫豫,这种词,很少会出现在她的身上,所以阿锦的话,果断而直接,“……虽然我这么说,可能是有点自作多情的嫌疑,不过,依照我们交往时候,我对你的了解,应该也没错的太过离谱。你今天过来,可能还是有些舍不下对我的感情。”

  “不过许总,你这反射弧度也太长了一些,我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,你不会是才想明白吧。”阿锦对这话可不信,尤其是想到许母,哪能会没有任何动作?怕前脚知道他们分手,后脚就给许绍风安排相亲,当然,她并没有什么意见。

  毕竟南母也是这么做。

  半斤八两,谁也不比谁强。

  只是,这都分手这么长时间,前女友甚至已经开启新生活,也有了新感情,你这还凑过来,可就不合适了吧。

  赶着做那个什么三,这还是以冷静自持出名的许总监吗?

  “……喏,看到了没?”阿锦伸出右手,亮出了时越前几日才给她戴上的求婚戒指,在阳光下,布灵布灵的很是闪亮:“我没有邀请前男友参加我婚礼的嗜好,所以婚宴就不给许总发邀请函了,见谅。”

  这话说得没什么诚意,甚至细听下,还带着一股报复性的意味。

  许绍风听着阿锦这么直白的话,脸色先是白了一下,不过到底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,倒没有胡搅蛮缠,只是走的时候,脚步似乎有点飘。

  搭着对方英俊的面庞,挺拔的身材,让不少过路的年轻女孩看着,脸上略露出心疼的表情。

  看向阿锦的目光似乎带了一丝谴责。

  怎么舍得这么帅的帅哥难过?即便是犯了错,看在脸的份上,只要不是什么大奸大恶,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原谅一下下?

  对这些谴责的目光,阿锦统一无视了,都是不认识的人,为什么要被他们所影响?

  至于许绍风,

  虽然他的性格上可能有点瑕疵,不过人无完人,很正常,但她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,若他还像原身记忆里那样凑过来的话,就只能说明原身对他不够了解。

  其实,就这一点上,阿锦是真的有点怀疑的。

  许绍风在明知道原身已经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,却还一次次的凑过来,虽然套上了真爱,喜爱的壳子,但总觉得有点假。毕竟挖人墙角什么?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,或者说,许绍风嘴里说得爱,也是有些飘的。

  若真的爱,就会为对方考虑,不会让自己爱的人为难,左右摇摆,最后让她的名声蒙上一层瑕疵。

  喜欢才是放肆,爱是克制。

  当然了,以上这些纯属阿锦的猜测罢了。

  而且事情发展到最后,责任最大的还是原身,犹犹豫豫,既被前男友再次吸引,却又没那个勇气,开口直接和未婚夫说分手,以至于拖到最后。

  不管于人于己都没什么好处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这次,或许是因为阿锦从一开始就拒绝的很干脆的缘故。

  所以,

  阿锦也只见过许绍风这一次,此后,便再也没有看到对方,倒是宋瑞秋,在阿锦的婚礼前,倒是来了一次。

  本来阿锦是不愿意见她,是她自己不顾婚庆那边工作人员的阻拦,直接闯了进来,脸上都是愤怒的表情,竟然指责阿锦心狠,居然伤害许绍风……额,她的话都没有说完,就自己跑了。

  原因也很简单,阿锦没废话,直接拿起手机,拨打了110。

  临走前还没网就丢下一句‘狗咬吕洞宾,不识好人心’的话。

  她这话说得也不觉得心虚。

  要知道,宋瑞秋过来劝阿锦可不是什么忽然间就明白,悔悟了,而是被现实打击到,更兼她的心思恶毒的缘故。

  要知道,许父和许母虽然在她的刻意的讨好努力下,是有些认可宋瑞秋,甚至看儿子这一年多心情都不是很好的情况下,还给宋瑞秋制造过几次机会,可惜许绍风对宋瑞秋实在没那个意思,也就那么过去了。

  但心里,

  许父和许母对宋瑞秋是有意见的,且不说她是寡妇,嗯,在许父和许母这种老一辈的人看来,宋瑞秋和吴学博虽然没有领证,但两人摆过酒席,那就是夫妻,更不用说宋瑞秋还生下了吴学博的遗腹子。

  若是让他们认宋瑞秋做干女儿,他们倒是义不容辞,但若是宋瑞秋想要成为他们许家的媳妇,那就有的说了。

  尤其是许母,婆媳是华夏几千年来都没有解决的问题。

  先前,南锦怡那般出身,名校毕业的高材生,家境富裕的独生女,年轻又漂亮,就着许母还有意见,觉得阿锦性子娇气,更何况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,在许母看来,那是绝对绝对配不上她优秀有出色的宝贝儿子。

  因此,

  她虽然一时点头,但心里却觉得是权宜之计,毕竟这一年多来,她给许绍风安排了不少相亲,都没成。

  许母有点害怕许绍风钻牛角尖。

  这才默认下来,到最后还主动制造机会,谁想到,她都做了这么大的让步,宋瑞秋却还不争气,没让儿子点头。

  想了又想,也明白了儿子的大概对宋瑞秋的照顾和体贴,估计还是因为吴学博的关系,便立刻反悔,而且下定决心,要给儿子寻个才貌双全,性情温柔又顾家的女朋友。